运用重订货点法没有依据可用量来判断

在手工管理环境下运用重订货点法进行物料管理时,如果不是依据物料的可用量来作为是否下达采购订单的判断依据,那么就容易导致库存积压和生产缺料,而在手工环境下,我们是没有物料可用量的,所以依靠手工很难把物料管理好。

参数设置没有随需而变

在手工管理环境下运用重订货点法(ROP法)时,第一个问题就是用重订货点法进行管理的物料数量太多,第二个问题就是重订货点参数的设置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方面就是重订货点参数设置不合理导致积压和缺料之外,第二方面就是参数设置没有随需而变。也就是说,对于安全存量、重订货点以及采购批量的设置,没有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导致很难把物料管理好。

比如原材料a1的安全库存是50,这个数量可能在上个月是合理的,但是到了这个月,由于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这个数量就变得不合理了。对于重订货点和采购批量这两个参数的设置也是一样的道理,而只要参数设置不合理就会导致积压和缺料。

另一方面,在手工管理环境下,或者说是非ERP环境下,由于手工处理能力的有限性,想要对重订货点参数进行随需而变也是不现实的,能够一个月调整一次,就已经很不错了,很多企业的实际情况是,重订货点参数萧规曹随用了很多年。

没有依据可用量来进行判断

运用重订货点法的第三个问题,就是没有依据可用量来进行判断。

我们知道,每个物料至少可以定义四个量,也就是在手量、在途量、分配量和可用量,那么在运用重订货点法时,我们是根据哪个量来判断是否要下达采购订单的呢?

同时我们也分析了,在手工管理环境下是很难维护好物料的可用量的,所以我们判断的依据就只能是在手量了。如果依据在手量来做判断,会有什么问题呢?问题很大。

举个例子,假设原材料b1的重订货点是50,同时假设b1现在的在手量是60个,那么我们要不要下达采购订单呢?可以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1. 如果b1没有分配量,就不需要下达;
  2. 如果b1有分配量,假设分配量是30个,那么就应当下达采购订单。如果因为在手量暂时高于重订货点,而不及时下达采购订单,那么将来就容易导致生产缺料。

假设b1的在手量是40个,那么要不要下达采购订单呢?同样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1. 如果b1没有在途量,当然就需要下达;
  2. 如果b1有在途量,假设在途量是30个,并且这30个并没有被分配出去,那么就不需要下达采购订单。如果因为在手量暂时低于重订货点而又下达采购订单,那么就是重复采购,将来就会形成库存积压。

可见要不要下达采购订单,只有依据物料的可用量来判断才是正确的,而根据其它量来判断要么是导致库存积压,要么就是导致生产缺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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