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项目中的第二十二条军规

企业在实施ERP管理系统的时候,存在着第二十二条军规(Catch-22),任何企业要想把ERP实施好用好,就必须要走出这条军规所带来的困境。

很多企业感叹ERP管理系统很难实施好,或者说ERP实施成功率不高,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没有突破第二十二条军规所带来的困惑。

《Catch-22》是一本小说,也已经拍成了同名电影。讲的是二战期间,一些美国飞行员想要逃避飞行,然而根据第二十二条军规,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是免飞的申请必须由本人提出,而你一旦提出申请,就恰好证明你是一个正常人,还是在劫难逃。

第二十二条军规还规定,飞行员飞满25架次就能回国,但军规又说,你必须绝对服从命令,要不就不能回国,因此上级可以不断增加飞行次数,而你不得违抗,如此反复永无休止。

所以第二十二条军规代表的是一种两难困境,隐喻为我们在做一件事情或者执行一项任务的时候,如果存在这样一条“军规”,就很难完成任务达成目标。

在ERP项目中也存在这样一条军规,具体可以表述为下面三点:

一、要想把ERP项目做好需要完成大量的工作(It’s a lot of work)

ERP项目涉及到包括总经理在内的几乎企业的所有人,每个人都要学习怎样用一种新的方式来处理企业的供需问题,这种供需关系不只存在于企业同客户和供应商之间,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车间与车间以及工作中心与工作中心之间,都存在着这种供需关系。

因为ERP管理同手工管理存在很大的差异,再加上ERP系统的快速处理和信息共享能力,使得每个人都需要从手工管理模式中走出来,进入ERP的管理世界,要想做到这点,企业就需要完成大量的工作,比如通过ERP培训达成ERP共识、整理好基础数据、优化业务流程、学会熟练操作ERP来完成日常工作等等。

二、ERP项目是一个DIY项目(It’s a do-it-yourself project)

成功的ERP项目都是由企业内部人员来完成的。换句话说,ERP项目所涉及的几乎每件事情都必须由企业自已的员工来完成。这个责任不能交给外部人员,比如不能交给外部咨询实施顾问。很多企业把ERP实施的成败责任委托给外部人员,但是几乎就没有奏效的。外部顾问可以提供专家建议,但是只有公司员工才是最了解公司并且有权利改变和完善业务运作的方式。

在ERP项目中,实施责任和应用责任应该是匹配的。如果实施人员和将来的ERP用户不是同一些人,将来ERP实施完了之后,一旦没有获得预期的应用效果,就会出现“扯皮”而互相推卸责任,实施人员会说是用户没有正确的使用,而用户会说是实施人员没有实施好。同样的道理,把ERP管理系统的实施工作交给企业的IT部门,由IT人员来承担成败责任,也是没有道理的。

毫无例外,那些ERP应用效果在Class A或者Class B水准的公司,都是由用户来完成实施工作的。因此一条很重要的实施原则是:

IMPLEMENTS=USERS

实施人员=用户

作为一名企业的IT人员,或者是非业务部门人员,或者是外部实施人员,就不要越俎代庖。很多这样的并非将来的ERP管理系统的用户,以为自己是在替公司着想,或者想为客户多做一些事情,所以在ERP项目中很“努力”,实际上这是在帮倒忙。

如果一个ERP项目一开始就没有处理好这种责权关系,实施人员不是未来用户,而未来用户没有积极参与实施,这样的ERP项目是注定了难以达成好效果的。

三、ERP实施不是一号优先级项目(It’s not priority number one)

对于公司员工尤其是业务部门的员工来说,他们的一号优先级的工作是处理业务,比如计划人员要忙于处理物料计划、销售人员要忙于拿订单、生产人员要忙于生产、仓库人员要忙于办理物料的出入库等等,其它工作都将居其次,所以对于他们来说,ERP实施不会是一号优先级的工作,因为企业不可能关起门来进行ERP实施。ERP项目最多是二号优先级,当然最好是二号优先级。

可见在ERP项目中,有一个类似第二十二条军规的困境,一方面公司员工要参与ERP项目并完成大量的实施工作,同时还要把日常业务处理作为一号优先级。

在《Catch-22》这本小说里面,主人公没法修改第二十二条军规,所以最后选择了逃跑。对于企业的ERP项目来说,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逃避肯定是不行的,怎样想办法突破这个军规的限制,才是我们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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